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财政统筹资金乡村振兴差额
补助类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 号)的规定,我委及时拟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按《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彭水农发〔2023〕76号)文件,经村级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审定。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工作负责人及专家对2024年乡村振兴产业差额补助类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2024年朗溪乡辣椒种植基地项目、2024年绍庆街道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等共计乡村产业振兴差额补助类项目64个,总投资 3536.29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695.8万元。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78842269,78848783;
县财政局:78449580;
县乡村振兴局:78442457。
附表: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差额补助类项目建设计划任务情况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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